《大唐開元禮》

蕭嵩等 雜録
凡職事官三品已上有公爵者,嫡子婚,聽假以四品冕服。若五品以下子孫,九品以上子及五等爵,皆聽假以爵弁服。若庶人婚,聽假以綘公服。若刻漏生、漏童,服青袴褶總角之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