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要修科儀戒律鈔》

朱法滿 雜録
監齋鈔 《千真科》曰居常齋廚下監廚一人,先自檢校廚頭,果菜調和生熟氣味,並令得所。次看日時圭影,天陰取漏刻。正齋時齋時至巳鳴鍾召食各送食器於齋堂,量坐處位次。安置歛鍾訖,行道歡願。歡願竟,各坐定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