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史》

脫脫等 雜録
政和大駕鹵簿。象六,分左右。次六引:開封令、開封牧、大司樂、少傅、御史大夫、兵部尚書。各用本品鹵簿。次金吾纛、矟。左右皂纛各六,執、托各一人,訴四人。押衙四人,並騎。犦矟八,執各一人。本衛上將軍、將軍各四人,本衛大將軍二人,並騎。犦矟四,夾大將軍。執各一人夾二人,並騎。法駕,犦矟減二,本衛上將軍、將軍各減二人。【略】 次太史相風、行漏等輿。太史令及令史各一人,並騎。相風烏輿一,輿士四人。交龍鉦、鼓各一,輿士各六人。司辰、典士各一人,並騎。漏刻生四人,鼓樓、鐘樓、行漏輿各一,輿士各一百人。太史正一人,清道二人,十二神輿一。輿士十四人。法駕,行漏輿一,輿士減四十人。神輿一,輿士多大駕二人。宣和,鼓、鐘樓並改爲輿,太史正前有捧日副指揮使二人,捧日節級十人,神輿輿士增十。